进口1974食品药品法规清单II中的受控物品以及1971联合国有关精神药物物质协议清单中物品的许可申请程序要求
日期:2006-2-18 11:19:48 来源: 编辑:
1.申请材料要求一式两份(使用有公司台头的正式公文纸),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剂量类型、包装尺寸、数量、单位剂量浓度和每批麻醉产品的总重量(以公斤计)。
(b) 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c) 出口商或承运商的名称和地址。
(d) 主管药剂师的姓名和签名。
请注意,公司公文纸台头中的地址应与注册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这与制药企业生产场地的维护有关。
2. 下列文件的复印件:
(a) 当年度主管药剂师许可证(每年提交一次)。
(b) 当年注册执照/生产场地的保留(每年提交一次)。
(c) 形式发票.
(d) 任何关于麻醉品正当大批量进口的支持文件,例如政府招标等 。
(e) 由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注册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未注册产品均被视作伪劣产品并将以此对待。
(f) 销售许可证,例如,相关证明证实进口麻醉产品在原产国市场合法销售。
3.备注:
所有文件的原始复印件在提交申请时必须签字。
任何公司如果未能取得关于进口货物的清关许可或者提供相关的出口授权,将因违反1974年的食品药品法案而受到处罚。
根据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局1993年补充法令,由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局执行委员会及尼日利亚食品药品法执行局指导适当的规范行动。
4.早先进口的已处理过的记录必须提交审查,方可考虑受理新的进口许可申请(第一次申请者不在此列)。
5. 进口货物清关许可
下面是每个申请都须提交的文件:
致尼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的申请书,注明产品名称和数量、到岸口岸,同时附上下列文件(原件备现场查验,复印件作为官员使用):
(i) 进口许可证。
(ii) 发票 (海关)。
(iii)报关单和提货单/Asycurdha
(iv) 空运承运单(适用者)和提货单。
(v) 商业发票(最终的发票)。
(vi) M 表。
(vii)装箱单。
(viii)化验证书/物品控制证书——明确注明化验员姓名、签名和职务。
(ix) 清洁检验报告
精神药物
进口许可 每项10,000.00 奈拉
每单允许进口 2,500,00 奈拉
检测(仓库检测) 5,000.00 奈拉
后续检测 2,500.00 奈拉
• 无许可进口 100,000.00 奈拉
• 无清关许可清关 30,000.00 奈拉
• 任何上述行为重复发生,进口人将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