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要求(本地/进口药品)
日期:2006-2-18 11:24:33 来源: 编辑:
本地生产或进口到尼日利亚的草药预生产品标签须用英文及其它语言传递以下基本信息:
1. 产品名称(不得含有暗示内容)。
2. 通常名称。
3. 植物名称或通用名称的成份含量。
4. 净重与数量。
5. 适应症(说明书上)。未经临床试验不得含有治疗内容。此规定亦适应于广告。
6. 批号。
7. 生产日期。
8. 有效日期。
9. 特别储存条件。
10. 生产商名称及详细地址。
11. 尼食品药品管理局提供的产品注册号码。
12. 剂量。
13. 使用方法。
14. 使用期限。
15. 剂量过量反应征兆及解毒方法(说明书上)
16. 禁忌症/药物反应症
17. 警示(必要时)
18. 警告(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9. 产品标签及外包装上须注明责任申明:“该主张未经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局评估”。